疫情下经济压力加大,是否取消公积金制度?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精神,自今日起,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全面恢复线下现场服务。
为了促进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经济学家们不断提出一些政策主张。曾担任重庆市市长的黄奇帆提出了“取消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因为牵扯到多方面的利益,引起了社会的热烈讨论。
一部分人认为,取消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有以下好处:
第一,企业可直接降低经营成本。目前,公积金由企业和职工双方按照1:1的比例缴纳,最低比率是5%,最高是12%。所以如果公积金取消,企业最多可节约12%的人力成本。对职工而言,每月可增加5%~12%的流动性收入,不仅能释放消费,还可以灵活理财。
第二,随着房价不断上涨,特别是在一二线城市,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已经难以满足居民家庭的购房需求。比如在南京买一套房,大概需要300万~500万。一般情况下,用公积金贷款的话,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只有50万。所以目前商业贷款已经成为主流。
第三,高额公积金有可能是对优势人群的变相补贴。数据显示,今天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50%左右发放给了排在缴存额前20%的优势人群,排在缴存额后20%的低收入人群,只得到3.9%的贷款。换言之,真正能享受住房公积金福利的人,80%是政府机关、银行、电力、通信、烟草等国有企业的员工,以及民营企业的高收入人群。
另一方面,也有人反对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
第一,在中国仍然有大量的低收入人群,公积金不管交多少本身是一种福利,在一定程度上是国家和企业为参与缴纳的职工家庭提供低成本的资金支持,有一定的现实贡献。另外公积金有时可解燃眉之急,比如遇到装修、租房等情况。
第二,对于普通职业来说,公积金可在税前扣除,抵扣额度高过房贷、租房和子女教育。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当于提高了个税征收的门槛。一旦取消,实际上是降低了职工工资,非常不利于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第三,对于降低企业12%人力成本的说法,也有人持不同意见。根据现行条例,公积金缴存比例是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的。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雇人单位都是按照12%的上限缴存公积金的。
根据2018年的数据,全国只有1/3的职工在缴纳公积金,全国民营企业超过2700多万家,但是缴存公积金的企业不到160万家。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是,强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范围只限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所以对于减轻民营企业压力而提出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说法还没有足够的说服力。公积金能引起如此大的社会争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它没能与时俱进的制度缺陷。不过各地也在积极推进完善相关制度,比如淮海经济区十市实现公积金互认互贷就弥补了之前存在户籍限制的缺陷。而政府近期出台的政策主要是应对一次突发性事件带来的影响,阶段性地缓解企业经营的压力,还没有到取消一项长期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的程度。
部分来源:吴晓波频道
【榜单】
【年报】
【荐读】